8年前,北京市藥監局大力建設被稱為電子警察的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,東城區作為試點,投資千萬建設該平臺。近日,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,大多數信息平臺都已經無法使用,有的被撤離,或被扔在不起眼的角落。多位受訪顧客表示,從沒有聽說和使用過這個平臺,一家藥店的工作人員稱機器壞了報修一直未得到回應,服務商則解釋稱藥監局表示“壞的(平臺機器)不用修”。(《辦公室出租新京報》1月11日)
  建設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,依循的是一種監管全覆蓋的理念。如果該平臺經試點成功鋪向北京全市,所有進入藥店的藥品都要納入平臺管理,監管部門可以在後臺更便捷的查閱藥品銷售的動態信息和數據彙總,一旦出室內設計現在售藥品、保健品、醫療器械質量問題,可以第一時間凍結問題產品出售,大大縮短了執法決策到執行的時間差。8年前,“大數據”理念還沒有普及流行開來,但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確實有助於監管部門實現大數據掌握前提下的高效管理。
  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不僅可以幫助藥品零售企業、生產企業、中間商(代理商)改善經營,提高採購、生產、經貨和配貨等環節的經營水平,還能進一步按照藥店終端分佈與居民居住的對應關係,摸清藥品等產品需求的精確分佈,為精準營銷創造條件。對於患者、保健品和醫療器械宿霧的一般消費者來說,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的出現有助於彌補信息劣勢,減少被藥品等產品推銷者忽悠而上當受騙的可能。
  如果這8年來,北京市的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真正獲得了扎實推進,政府監管部門、市民、藥店和藥品生產企業等化療飲食原則利益各方都將從中獲益。問題恰恰就在於,如此一項本可以發揮“多贏”效應的項目,卻在草草試點後,被事實上擱置了。
  《新京報》報道中,多位受訪顧客表示,從沒有聽說和使用過這個平臺,這說明,藥監部門並沒有積極履職做好對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的宣傳。藥店機器壞了報修未得到回應、服務商解釋稱藥監局表示“壞的(平臺機器)不用修”,北京市藥監局更是在回應中將該局融資職責定義為“只負責聯繫藥店,騰出地方放置機器”。也就是說,8年前大張旗鼓部署建設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的藥監部門,根本不把推進落實這個平臺當成自己的本職工作,當初為試點投入花費的千萬元資金已經被打了“水漂”。
  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監管全覆蓋的理念,迄今並沒有過時,甚至可以說,從來還沒有被真正落實過。為什麼曾經積極熱衷推進此項目的北京市藥監局,後來會表現得如此冷漠?該局的解釋回應中有這麼一句,“藥店內的設備本身不屬於藥監局,是市政府的一個綜合服務項目”。據此可以推斷認為,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當初是由北京市政府名義部署開展,將直接“聯繫藥店”、“放置機器”的工作細分到藥監局完成,而對後續推廣試點的工作界定不甚清晰,這給了藥監部門推諉責任履行的解釋空間。
  即便如此,北京市的市區兩級藥監部門近年來在不斷接到藥店、服務商上報“藥品安全服務信息平臺”機器故障的信息後,卻沒有以恰當的方式推動問題解決,反而反饋“壞的(平臺機器)不用修”。這種反饋,明擺著就有看政府便民服務項目“笑話”的意思,藥監部門應當就此拿出個能讓人信服的解釋。
  文/鄭渝川  (原標題:信息平臺成擺設,藥監部門看“笑話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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